三亚划定禁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
范围包括市中心、热带海滨名胜区等
黄色区域为三亚市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
11月26日,记者从相关部门获悉,《三亚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已正式发布,三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划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范围包括三亚市中心区域、三亚热带海滨名胜区和三亚市6个自然保护区等。
《通告》中所指的非道路移动机械是指用于非道路上,装配有柴油发动机为动力的移动机械、可运输工业设备及不以道路客运或货运为目的的车辆(包括但不限于挖掘机、起重机、推土机、装载机、压路机、摊铺机、平地机、叉车、桩工机等。)
禁用区划定范围为三亚市中心区域、三亚热带海滨名胜区和三亚市6个自然保护区,具体范围为:北至G98高速、西至西环高铁与G98高速交汇处、南至海岸线、东至三亚市界的合围区域及落笔洞区、甘什岭自然保护区。
应急抢险工程使用的非道路移动机械不受上述措施限制,包括但不限于执行紧急任务的军用、警用、消防、救护、应急抢险工程及其他民生保障的非道路移动机械。
非道路移动机械所有者或使用者应主动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种类、数量、功率、使用场所、排放标准等信息申报登记。申报登记方式:微信搜索海南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管平台公众号进行注册登记,或联系市生态环境局(业务咨询联系电话:88225752;申报登记联系电话:18898924113)开展申报登记。违反《通告》规定的,将按有关规定进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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